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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条件浸水试块笼子/同条件试块养护笼子/试块养护笼子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同条件养护试块"(以下简称“同条件养护试块")是新的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04-2002 )中提出的一项新规定(现行规范为GB50204-2015)
更新时间:2023-06-16
同条件浸水试块笼子/同条件试块养护笼子/试块养护笼子
一、什么是“同条件养护试块”?
“同条件养护试块”的试压强度值是反映砼结构实体强度的重要指标,它是指砼试块脱模后放置在砼结构或构件一起,进行同温度、同湿度环境的相同养护,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的试件。其试验强度是作为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。
二、“同条件养护试块”的留置数量如何确定?
根据GB50204-2015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 [1] 附录D.0.1第1、2、3、4条要求:
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,应由监理(建设)、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; 1、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,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;
2、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,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,不宜少于10组,且不应少于3组,其中每层楼不应小于1组;
3、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,两组试件留置之间浇筑的混凝土量不得大于1000m³。
4、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,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,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。
三、“同条件养护试块”在养护期应放置在何处?
根据GB50204-2015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 [1] 附录D.0.1第四条要求:
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,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,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。
四、“同条件养护试块”的等效养护龄期如何确定?
1、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℃·d时所对应的龄期,0℃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;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;
2、施工单位应专人负责,建立“温度·天”累计台账(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般设计有专门的表格,可供使用)。累计到600℃·d左右时,应及时送试验机构检测。
五、结构“同条件养护试块”抗压强度值如何评定?
根据GB50204-2015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[1] 》附录D.0.2及D.0.3条要求:
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》GB/T50107的规定确定后,除以0.88后使用。
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》GB/T50107的有关规定时,混凝土强度应判定合格。
同条件浸水试块笼子/同条件试块养护笼子/试块养护笼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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